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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后的股权转让如何办理-j9九游会登录

发布时间: 2023-11-04

一、此题目中的股权应该是指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直接依法继承股权份额,通过公开市场予以变现。
二,就针对有限公司股权而言,分以下情况阐述:
第//一,需要明确自然股东持股的公司章程对此情况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而言,公司章程都是格式套用的版本,对此没有做出约定。
第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可以与其他股东就此股权的处置做出协商意见,如果不能达成意见,其他股东也不愿意受让该股权,就可以提出诉讼。
第三、在诉讼中,可以通过判决的形式将股权变更到自然人的继承人名下。


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

1、遗产继承是财产转让的合法形式之一,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股权就其本质属性来说,既包括股东的财产权,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即股东资格,该身份权体现为股东可以就公司的事务行使表决权等有关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就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

2、而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则有必要在公司法中作出规定,《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提供了股继承的一般原则即,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同时也允许公司章程做出其他安排。

3、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样规定一方面考虑到股东身份即股东格是基于股东的财产权而产生的,一般来说,其身份权应当随其财产权一同转让同时,也考虑到被继承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曾做出过贡献,其死后如无遗嘱另作安排,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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